重庆姐弟旅游攻略路线,重庆姐弟旅游攻略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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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是妈妈养还是爸爸养?
1 重庆姐弟需要交给爸爸抚养2 可能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中一方去世,父亲获得了法律抚养权,或者母亲无法独自抚养子女而选择将孩子交给父亲抚养,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3 在很多情况下,家庭矛盾和问题是需要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和家庭应该为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
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细节曝光,张波叶诚尘翻供,后者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公诉方举证驳斥,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1.翻供,意味着这个案件还有异议,对两个被告人有利。这样才能在终审判决之前多一点翻盘机会,给被告人争取时间。
2.表示自己有精神疾病,意味着如果证实整个作案动机发起以及参与作案的过程都处于发病状态,那么可以免责。具体请看下面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3.如果被告人被证实确实有***,但属于间歇性的,就要看她作案时是不是处于发病状态。《刑法》规定:
“间歇性的***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如果被告人被证实确实有***,但作案时处于还具有一定判断能力的状态,那么被告人依然要负刑事责任,只是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刑法》规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结语:
总的来说,这个案件让人关注,大家都为逝去的小生命惋惜,都希望如果真有恶魔,那一定要让正义彰显。
既然被告说她有精神疾病,就由公诉方一一应对吧。我们不冤枉好人,但是绝不会放过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总会闪光的。
当庭翻供是被告人企图脱罪或希望从轻处罚的正常反映,也是他们的刑事诉讼的权利,不足为怪,也不能说明被告人真的无罪或罪轻。
本案被告二审翻供,但辩护人没有按被告的翻供作无罪或罪轻辩护,说明了辩护律师在认真阅卷和经历一审以后,从专业角度认可了控方的定罪证据,应该只从量刑角度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从控方角度看,他们提起公诉的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否则,检察机关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的。既然已经提起公诉,且经历一审庭审质证,说明本案的证据已经相当充分,证据链牢不可破。
所以,本案二被告人企图以一句轻飘飘的“意外坠楼”翻供,或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达到逃生目的,纯属没有事实依据的诡辩,不会有任何法律效果的。
被人看不起,原因很简单就是此时想到后果严重了,***会判***的,怕死了。怂样了,此时丑态百出,想方设法为了保命了,作无畏的挣扎,再狡猾也没用了,等着挨枪子吧。被你们害死的难道就不是生命吗?不枪毙天理难容。
看到法庭调查的事实认定,张波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两个孩子的死都不能让其悔悟,都不能让他看清身边这个女友的真面目,恶毒的女人都已经让周围的人看清楚了。
遵循法律的准绳,进行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事实为依据。想用自己有***为由逃避***罪责,这样的案例在国内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但是依然希望我国的法律要以事实为准绳,不能让犯罪分子以此方式逃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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